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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来源:杨亮律师
发布时间:2023-11-11
浏览量:68

  一、

  无效合同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无效合同不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无效的,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会违约。合同无效的,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方有过错的,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

  合同无效的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

  合同无效与合同可撤销的区别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有五个区别:

  1.产生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法律效力不同。无效合同虽然已经成立并存在,但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

  4.法律责任不同。无效合同不但自始至终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5.期限限制不同。无效合同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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