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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男方不同意女方离婚的情况

作者:宋吉春  更新时间 : 2023-11-08  浏览量:48

导读:

男方不同意女方离婚的情况应对方法是去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若认定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调解成功的,不会判决离婚。

一、

如何应对男方不同意女方离婚的情况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准备起诉状,收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法院如果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会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

离婚诉讼离婚费用谁出

  离婚诉讼离婚费用一般由败诉方出。

  提醒您,离婚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费用,按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三、

诉讼离婚证据提交有哪些

  诉讼离婚证据提交都有:

  1.证明原告是婚姻当事人、具有诉讼能力的相关材料,例如,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

  2.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3.证明子女问题的相关证据,例如,抚养协议、子女生活费等;

  4.其他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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