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德明律师亲办案例
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杨德明律师
发布时间:2023-11-08
浏览量:101

  一、

  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如何处理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员工按照如下方式应对:

  1.和单位协商解决;

  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合同应具备这些内容:

  1.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

  2.劳动者的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报酬;

  5.劳动者应遵循的纪律;

  6.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7.法律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

  劳动合同纠纷的仲裁时效

  劳动合同纠纷仲裁有期限。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以上内容由杨德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杨德明律师咨询。
杨德明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873好评数361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河西区黑牛城道津玉大厦801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德明
  • 执业律所:
    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1201*********232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天津-天津
  • 地  址:
    河西区黑牛城道津玉大厦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