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珍律师
李珍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刑事案件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公司企业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继承 建筑工程 医疗纠纷 损害赔偿 知识产权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76-1151-9798

接听时间:07:00:00-24: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北京律师 > 朝阳区律师 > 李珍律师 > 律师文集

如何变更或撤销合同的范围

作者:李珍  更新时间 : 2023-11-08  浏览量:37

  一、

  如何变更或撤销合同的范围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4.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二、

  合同撤销有没有违约责任

  合同撤销一般是没有违约责任的,可撤销的合同一般是基于重大误解、被欺诈、被胁迫情况下签订的合同,这种合同是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当事人申请合同撤销后,不负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实现的,一方迟延履行义务,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找法网提醒您,这里的赔偿损失就类似于承担违约责任了,因此不能再重复主张。

  三、

  合同该怎样撤销

  撤销合同的方式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撤销合同的事由有:因重大误解所订立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围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显失公平所订立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所订立的合同;法律规定的其他撤销事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以上内容由李珍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珍律师咨询。

李珍律师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刑事案件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公司企业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继承 建筑工程 医疗纠纷 损害赔偿 知识产权

手  机:176-1151-9798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7:00:00-24:00:00)

业务领域
婚姻家庭 刑事案件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公司企业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继承 建筑工程 医疗纠纷 损害赔偿 知识产权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