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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夫妻还房贷属于共同财产吗
来源:朱建军律师
发布时间:2023-11-08
浏览量:102

导读:

婚后夫妻共同还房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和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在支付方的,离婚时双方自行协议处理。

一、

婚后夫妻还房贷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共同还贷房子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增值部分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点

  找法网提醒您,夫妻共同财产的特点是:

  1.主体是指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婚、婚外同居,无效或者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属于这里所说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除另有约定外,夫妻中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应当先行取得对方的同意。

  3.如果难以确定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主张权利的一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无法给出有力证据证明,且法院又无法查实的,该部分财产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原则上,应当采取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投资收益怎么认定

  1.投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投资房产、股市、公司等取得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已投资股市,婚后没有买进卖出操作的话,法院一般认为婚后的收益是因市场波动而产生的自然增值,并没有融入婚后的时间和劳动,因此这部分收益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3.一方婚前已投资股市,婚后又持续操作买进卖出,那么婚后所产生的收益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收益会与婚前部分会产生混同,无法区分。离婚时股票账户中的资产如何分割,双方首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结合股票账户中婚前价值、婚后收益、婚后追加投资金额以及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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