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朝河律师
余朝河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合伙人律师

服务地区:四川-绵阳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损害赔偿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公司企业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39-8110-9198

接听时间:08:00:00-23: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绵阳律师 > 涪城区律师 > 余朝河律师 > 律师文集

怎么证明对方没有支付抚养费

作者:余朝河  更新时间 : 2023-11-08  浏览量:106

导读:

证明对方没有支付抚养费的方法是通过双方订立的抚养协议、支付的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等票据、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抚养费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一、

怎么证明对方没有支付抚养费

  给抚养费举证的办法:当事人可以提供双方订立的抚养协议,支付的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等票据,与支付义务人的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其未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若当事人因权限无法取证的,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

抚养费纠纷适用诉讼时效吗

  找法网提醒您,抚养费没有诉讼时效限制的,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对方可以追偿抚养费,包括起诉的手段,民事纠纷不适于民诉法的诉讼时效,子女可以索要,可以更好的保障抚养子女一方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三、

请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

  下列情况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1.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2.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以上内容由余朝河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余朝河律师咨询。

余朝河律师 合伙人律师

服务地区:四川-绵阳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损害赔偿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公司企业

手  机:139-8110-9198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