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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协议所需资料有哪些
来源:吴方平律师
发布时间:2023-11-06
浏览量:60

导读:

办理离婚协议所需资料主要包括了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近期免冠照、离婚协议书以及其他与离婚协议登记相关的证件。协议离婚办理的流程是由当事人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处提出登记申请,经登记机关受理后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办理登记。

一、

办理离婚协议所需资料有哪些

  协议离婚需要六种资料,分别是: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

二、

协议离婚如何办理

  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双方准备协议离婚所需的证件、材料及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夫妻双方需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过后的30天内,夫妻双方应共同去办理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员在审查相关材料无误并确认双方系自愿离婚后,应当为夫妻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

离婚协议书公证费多少

  公证费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收费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收费标准。每一地区的公证费收取都是有所不同的,想要知道离婚协议书的公证费是多少,可以查找所在省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普通民事协议的公证费是200元,但涉及财产关系的会加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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