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爱兵律师
蒋爱兵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合伙人律师

服务地区:广西-南宁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继承 刑事案件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公司企业 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37-6844-3988

接听时间:08:00:00-23: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南宁律师 > 青秀区律师 > 蒋爱兵律师 > 律师文集

女子不穿内裤试包臀裙次日退还遭拒,商家的做法对不对?

作者:蒋爱兵  更新时间 : 2023-11-06  浏览量:53

  近日,网上一则视频火了,视频中的女子不穿内裤试穿紧身包臀裙,买走后第二天回到店里要求退换,却遭到了店家的拒绝。店家的做法是否合理呢?线上购物和实体店购物有何不同?

  就此,广西广播电视台某栏目采访了蒋爱兵律师。

  在视频里,店主称“我要对得起我家所有的客户,昨天你要和我说你没穿内裤,讲这句话我都不会让你试。”

  该顾客回应:“你这么做生意的我也是服了。”

  店主解释说:“不是嫌你脏,这是一个人最基本的素质。”

  但店家的说法却被顾客回怼道:“那你是没有去国外生活过。”

  据相关新闻报道,最终,店主对该顾客购买的上衣进行了换货,

  但仍然拒绝了裙子换货的要求,让其把黑色裙子拿回。

  在网购流行的今天,我们经常听到“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说法,“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否也适用于实体店购物呢?

  实体店购物和线上购物在退货的规定上是否有区别呢?

  商家以顾客不穿内裤试穿为理由拒绝退换货物,你认为是否合理呢?


  蒋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一般情况下,实体店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但是,有些实体店为了提升自身竞争力,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一定期限内会提供退换货服务,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也就是说,“七天无理由退货”适用于线上购物,而不适用于实体店购物。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远程购物消费者无法近距离接触商品,对商品的了解只能通过商家的远程介绍,其介绍的文字和图片可能与消费者的预期有所不同,可能导致消费者做出与真实意思表示不符的选择,给予“七天无理由退货”是为了更好保护消费者利益。当然,如果消费者和商家达成允许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协议,则“无理由退货”也适用于实体店。

  因此,视频中的顾客是否能要求退换货,首先要看其购买的商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其次看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是否有关于退换货的协议。如果衣物没有质量问题,商家提供的服务也不存在任何问题,且经营者未承诺退换货,则顾客要求退换货没有法律依据。

  再者,即使是“七日无理由退货”,也并不等于无条件退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不能要求退货。此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不影响线下实体店二次销售,顾客不穿内裤试穿包臀裙这样贴身的衣物,不顾其他顾客的卫生保障,影响二次销售,商家不允许其退换也是符合情理的。

  你是否支持商家的做法呢?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以上内容由蒋爱兵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蒋爱兵律师咨询。

蒋爱兵律师 合伙人律师

服务地区:广西-南宁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继承 刑事案件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公司企业 债权债务

手  机:137-6844-3988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