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耀山律师亲办案例
家庭暴力下离婚孩子由谁抚养
来源:冼耀山律师
发布时间:2023-11-03
浏览量:61

导读:

家庭暴力下离婚孩子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抚养,若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则由法院依法对孩子抚养权归属作出判决,法院是以“最有利孩子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的,有可能会将孩子判给没有家庭暴力的一方。

一、

家庭暴力下离婚孩子由谁抚养

  因家暴离婚时孩子一般归无过错方。法律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是不是可以获得赔偿

  可以,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法院应予受理。需要注意的是,婚内索赔是执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个人财产而不是执行共同财产,因此,婚内遭遇家暴,不但离婚后可以要求赔偿,而且不离婚受害方也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的证据规则,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据是直接证据,可以直接说明家庭暴力事实,在诉讼中会被法庭采信。

三、

该要如何认定家庭暴力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家庭暴力:

  1.“家庭暴力”行为是否积极。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暴力应是一种积极的致害行为,消极的不作为或者不履行法定义务可能构成通常意义上的“冷暴力”,但并不是家庭暴力。

  2.“家庭暴力”与离婚的关系。司法实践中,家庭暴力行为主要存在于婚姻关系中,且是引发离婚诉讼的一个主要原因。但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的认定并不能直接、当然推导出存在家庭暴力;反之,存在家庭暴力,一般是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的情形。

  3.是否导致一定程度侵害后果。司法实践中,为防止当事人利用人身保护令达到其他诉讼目的,对于家庭暴力的认定应当采取更加严格的标准。


以上内容由冼耀山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冼耀山律师咨询。
冼耀山律师专职律师
帮助过3308好评数427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冼耀山
  • 执业律所:
    广东恩典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30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