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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婚姻无效
来源:李慧律师
发布时间:2023-11-03
浏览量:73

导读:

申请婚姻无效必须满足的条件包括存在重婚行为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的等。确认婚姻无效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请。

一、

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婚姻无效

  申请婚姻无效的法定条件有:一方有重婚行为的;结婚的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一般是指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结婚的双方还没有到达法定婚龄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

婚姻无效纠纷怎么管辖

  婚姻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

婚姻无效与离婚的区别是怎样的

  婚姻无效与离婚的区别是:

  1.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离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两者有本质区别。

  2.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

  3.两者的行为效力和实效不同。离婚应当自该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而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即婚姻被宣告无效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即无效,对该“婚姻关系”的宣告无效溯及既往。

  4.提起诉讼的权利人不同。离婚只能有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离婚请求权的行使权限于婚姻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人不能强迫、干涉。找法网提醒您,而男女双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法律规定的有权机关,都可作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

  5.两者处理的程序和条件不同。

  6.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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