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门口装摄像头邻居对簿公堂,最终这样解决
家住无锡某小区的戴先生及其老伴儿,无法接受邻居在自己门口安装摄像头。两位老人认为,摄像头侵犯他们的隐私权,坚决要求拆除,但邻居仅仅将摄像头移了个位置。因协商不成,戴某夫妇将邻居告上法庭。法院认为,原告戴某夫妇进出家门及在住宅内的活动信息,与人身和财产安全、私人生活习惯等高度关联,应视为具有隐私性质的人格权益,应当受法律保护。在法院的调解下,被告主动进行了整改,给摄像头加装了挡板。
我国法律没有禁止住户在其居住环境周围安装摄像头,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性而为。在确有必要安装摄像头时,应征得邻居或其他可能受影响的他人的同意,避免日后产生矛盾及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另外,住户也应增强隐私权保护意识,若发现侵权行为,可与侵权人协商,协商不成应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