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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交易的必备法律程序
来源:王军立律师
发布时间:2023-11-02
浏览量:75

导读:

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交易的必备法律程序是需要由申请人携带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等待审核,审核无误后即可办理。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应当写明买卖双方基本信息等。

一、

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交易的必备法律程序

  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交易的必备法律程序如下:

  1.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3.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4.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

二、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怎么写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应当写明买卖双方姓名或名称等基本信息;买卖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大小;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交易价格、付款方式以及付款时间;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约定事项。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

经济适用房与商品住房的区别详解

  1.房本颜色不同。商品房的房本是红本,经济适用房的房本是绿本。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没有使用期限。

  商品房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个人、外国公司)向政府机关单位租用土地使用权期限40年、50年、70年开发的房屋,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2.价格不同。商品房较高,经济适用房价格较低。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均按市场价出售,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3.优惠不同。商品房无优惠政策;经济适用房有相应的优惠政策。经济房是经济适用房,它是政府为了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对开发商减免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由政府定价并限定面积的一种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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