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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离婚是不是可以要求给子女

作者:苟志平  更新时间 : 2023-11-01  浏览量:114

导读:

离婚时,婚前财产由于是个人财产,不可以要求给子女。婚前财产包含了个人的工资、奖金,从事经营取得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一、

婚前财产离婚是不是可以要求给子女

  婚前财产离婚不可以要求给子女,因为一方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他人没有处分权,也不能要求分割,如果要赠送给孩子只能由财产的所有权人自己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

哪些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三、

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如何处理

  找法网提醒您,婚前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不处置。但双方另有书面协议的,可按照协议进行处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应认定为一方个认财产,但夫妻之间另有约定的,可按照约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以上内容由苟志平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苟志平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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