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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需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来源:张裕峰律师
发布时间:2023-11-01
浏览量:43

导读:合同成立需满足的基本条件是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订立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的意思表示要真实,没有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

一、合同成立需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关系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关系如下: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但合同成立,不一定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非法成立的合同,不会发生法律效力。

  律师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同订立和成立的区别

  合同订立与成立的区别包括:

  1.合同订立与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为达成合同合意而相互联系磋商的一系列行为,是一个过程;

  2.合同成立是一个结果,依法成立的合同,成立即生效;

  3.合同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基础,而合同订立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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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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