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欠债儿子是否有法定义务偿还债务
作者:乔方 更新时间 : 2023-10-25 浏览量:42
导读:
母亲欠债儿子是否有法定义务偿还债务,要具体分析。如果母亲死亡的,继承了其遗产的子女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需要注意的是,父母欠债一般不会影响到子女。
一、
母亲欠债儿子是否有法定义务偿还债务
母亲欠债儿子是否有法定义务偿还债务,要具体分析。
满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有民事权利,父母既无需替孩子偿还债务,子女也不用替父亲偿还债务。父母债务以其个人财产承担偿还义务,其子女不具有偿还义务。如果债务人死亡用遗产偿还生前债务,仅以遗产数额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
父母欠债影响子女吗
找法网提醒您,父母欠债一般不会影响子女,除非其被列入失信名单,其子女不能就读私立学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三、
父母欠债纠纷的诉讼时效
父母欠债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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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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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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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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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