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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警察询问,你需要了解一下几件事

作者:都燕果  更新时间 : 2023-10-24  浏览量:128

面对警察询问,你需要了解一下几件事

我国《刑事诉讼法》里面有针对警察问话的时候,你维护自身权利的几个关键点。对此整理如下:

1、刑诉法第52条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明白这个法律依据的意义在于:传递你对法律有一定的了解。

2、刑诉法120条的规定,对于本案无关的问题,你有拒绝回答的权利。知道这个法条的意义在于:面对侦查、询问,不要做了“话痨”,侃侃而谈。

3、有核对、修改、补充笔录的权利。既然警察询问,需要做笔录,那么就该仔细核对,该修改修改,该补充补充。

4、遭遇不法的询问,否则拒绝签字。

5、有权知道警察的姓名、单位、警号、徽章等,同时你有权拨打110进行核实。同时,这些信息在你被带走前,可以将这个信息告诉你的家人和律师。

6、除现场犯罪被口头传唤外,需要有传唤证、据传证。

7、首次接受讯问的时间以12小时为限。案情重大复杂并且经过批准才延长到24小时为限,不然就得移送看守所。

8、面对威胁、引诱、欺骗、刑讯逼供必须进行举报。详细记住人员、地点、时间、方式等等。

9、如果有伤情,入看守所前,一定要向值班医生展示,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向管教民警,向住看的检察官反应。

以上内容由都燕果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都燕果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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