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哪些方法解决离婚案件管辖权异议
作者:张国珍 更新时间 : 2023-10-20 浏览量:41
导读:
解决离婚案件管辖权异议的方法是一方在提交答辩状是提出,法院会进行审查。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是3到6个月的时间,具体多久审理完成,由案件适用的程序决定。
一、
使用哪些方法解决离婚案件管辖权异议
使用如下方法解决离婚案件管辖权异议:
当事人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二、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谁承担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具体规定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2.不过,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
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
审理离婚案件的期限可能在三个月内,或者在六个月内。根据民诉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