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小龙律师主页
赵小龙律师赵小龙律师
130-0668-1296
留言咨询
赵小龙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时如何调查对方的存款情况
来源:赵小龙律师
发布时间:2023-10-20
浏览量:73

导读:

离婚时调查对方的存款情况有当事人可以自行调查,也可以委托履行进行调查等。离婚财产纠纷有效期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一、

离婚时如何调查对方的存款情况

  离婚调查对方存款的方式如下:

  1.当事人自行调查,记录下对方的开户行及银行帐号,为下一步调查做准备;

  2.委托律师调查,委托律师调查或者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3.申请法院调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二、

离婚财产纠纷有效期

  离婚财产纠纷有效期是三年长时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

离婚后财产纠纷处理方法

  离婚后财产纠纷处理方法一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处理,相互确定财产分配份额;二是当夫妻双方协商不成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权益的原则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进行判决,实践中,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的情形较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以上内容由赵小龙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赵小龙律师咨询。
赵小龙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489好评数14
  • 咨询解答快
130-0668-1296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赵小龙
  • 执业律所: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03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
  • 咨询电话:
    130-0668-1296
  •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