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富律师主页
林振富律师林振富律师
159-9294-6342
留言咨询
林振富律师亲办案例
工伤致残认定不合理如何救济
来源:林振富律师
发布时间:2023-10-19
浏览量:84

导读:工伤致残认定不合理的救济方式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伤认定申请需要的材料包括受害人的身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等。

一、工伤致残认定不合理如何救济

  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向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复议的时间应当在知道该决定作出之日起60日内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等。

二、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材料

  律师提醒您,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材料如下: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

  2.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出具的查询证明;

  5.其他要求的申报材料。

三、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是多久

  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是一年的时间。受害人身份证、证人证言、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等。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以上内容由林振富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林振富律师咨询。
林振富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1645好评数232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华凯活力中心6楼
159-9294-6342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林振富
  • 执业律所:
    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19*********20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
  • 咨询电话:
    159-9294-6342
  • 地  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华凯活力中心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