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上可以建养猪场吗
作者:胡服崎 更新时间 : 2023-10-22 浏览量:47
最近猪肉的价格又涨了。
今天跟大家说一件建养猪场用地的事儿,这件事发生在2020年的6、7月份。
当时甲某个人投资400万元,要建一个养猪场,这个养猪场预计年出栏育肥猪3000口,建成后是当地大规模的养猪场。
甲某跟村里签了合同,租了村里的弃耕地。办手续的时候,林业主管部门说这块儿地是林地,建养猪场必须得办占用林地手续,还要交一笔费用,大约50万元。
甲某不服,说这块地自然资源部门登记的是弃耕地,村儿里的台账记录的也是弃耕地,它怎么就成了林地。
按照当年的政策,弃耕地建养猪场属于农业设施用地,不需要审批,签了合同备案以后就可以用地。但是如果是林地,那就需要办审批手续。
这个事儿僵持不下,拖了有20多天没解决。
那怎么解决这个事儿呢?一个是通过打官司的办法,但这个办法时间比较长,可能要耗时几个月,耽误养猪场开工建设。另一个办法就是通过信访途径解决,可能会比较快。这样我就为甲某给领导写了一封信,信的主要内容就是这块儿地应该属于弃耕地,应该让甲某尽快开工建设。
甲某把这个信送给领导以后,领导召集几个部门开了一个会,经过研究,确定这块地属于耕地,不属于林地,不需要审批,不需要交费用,甲某马上可以开工建设。10月末养猪场竣工,投入使用。
这个事儿有两点值得我们思考。
第一点就是一块儿地,两个部门登记的用途不一样,以哪个部门为准?
甲某的养猪场用地,自然资源部门的登记在先,林业主管部门的登记在后,林业主管部门没有权力直接改变自然资源部门的登记,所以这块儿地它就属于耕地,林业主管部门的登记是无效的。
第二点,假设我们是当时处理这个问题的政府官员,会怎么做?
甲某跟我说这个事儿的时候,从政府管理部门的角度出发,我的第一印象是这是一项非常应景的、有亮点的、出成绩的工作,可以拍个录像好好宣传一下。
上面说了,这个事儿发生的时间是2020年的6、7月份.那个时候是什么形势?
疫情刚刚结束不久,全国上下的工作中心在复工复产,这其中有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扩大生猪养殖,降低猪肉价格,让老百姓吃得起猪肉。
中央反复强调要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甲某建养猪场遇到了困难,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的官员,应该给及时研究解决。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大致可以分三个步骤:
第一、在办公室接待甲某,了解清楚甲某要建的养猪场的情况和遇到的困难。
第二、到现场去看一看,实地了解一下情况。
第三、对甲某遇到的困难,本部门能够协调解决,就协调解决。不能协调解决的话,及时向领导汇报,由领导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可以全程拍个录像,宣传报道一下,完全不需要摆拍,因为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解决问题的过程。
等甲某这个养猪场建成了之后可以做个回访,再去看一看,再拍个录像,再报道一下。
一路下来,全是成绩。
补拍录像就不必了,前期给甲某找了麻烦,不能再给甲某填麻烦。
如果要对这个事做一下点评的话,我想可以借用老子的一句话:“我无事而民自富。”
还可以借用小品《相亲2》的一句台词:“一首好诗给念成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