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晓晶律师亲办案例
婚姻无效时是否可要求退还彩礼
来源:陆晓晶律师
发布时间:2023-10-12
浏览量:86

导读:

婚姻无效时不一定可要求退还彩礼,若双方当事人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予以退还。婚姻无效起诉状需写明的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个人基本信息、诉讼请求等。

一、

婚姻无效时是否可要求退还彩礼

  婚姻无效时不一定可要求退还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彩礼具有明显的目的性、习俗性和特定性,基于当地风俗习惯、以登记结婚为目的,男方按照习俗向女方给付一定的财物,其给付的成立是以最终结婚为条件。

二、

婚姻无效起诉状怎么写

  婚姻无效起诉状应写明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与理由等。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按共有财产分割,个人所欠债,个人偿还,共同所欠债,由双主负连带责任予以偿还。而且,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生活困难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提供必要经济补偿,无过错一方还可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三、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有何区别

  一是形成的原因不同。找法网提醒您,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二是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

  三是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即消灭,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以上内容由陆晓晶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陆晓晶律师咨询。
陆晓晶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287好评数11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高新写字楼16层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陆晓晶
  • 执业律所:
    江苏泰和(泰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212*********20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苏
  • 地  址: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高新写字楼16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