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妹律师亲办案例
缓刑期间是否可以就业
来源:陈妹律师
发布时间:2023-10-12
浏览量:57

导读:

缓刑期间可以就业,但是要遵守相关规定。不适用缓刑的情形包括犯罪分子被判处数罪并罚的,犯罪分子对自己的罪行不认罪的,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没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的等。

一、

缓刑期间是否可以就业

  缓刑期可以找工作。但是缓刑期找工作应守法并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按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按规定会客,找工作如果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的,要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二、

哪些情况下不适用缓刑

  找法网提醒您,不适用缓刑的情形具体如下:

  1.犯罪分子被判处数罪并罚的。被判处数罪并罚的犯罪分子在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方面比较大。

  2.犯罪犯罪对自己的罪行不认罪的。悔罪是适用缓刑的情形之一,如果犯罪分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不承认,是不能视为有悔罪表现。就算犯罪分子所犯罪行较轻,但拒不认罪,同样不宜适用缓刑。

  3.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没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的。主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领导作用或者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可见其犯罪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比较大,一般不宜适用缓刑。

  4.犯罪分子被判处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但是,如果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如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的,可以适用缓刑。


三、

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如何确定

  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的确定需要遵循如下规则: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缓刑的规定,则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以上内容由陈妹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陈妹律师咨询。
陈妹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6211好评数7
  • 咨询解答快
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88号1幢7楼
139-1383-2424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妹
  • 执业律所:
    江苏华才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1*********72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苏
  • 咨询电话:
    139-1383-2424
  •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88号1幢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