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任律师 -

  • 已帮助150人
  • 13212*********820
  • 139-5264-3428
  • 江苏尚学律师事务所
  • 江苏泰州市海陵区恒景国际商务中心C20-5楼
快速咨询
陈志学律师微信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关注陈志学律师

如何避免未成年人犯罪建立防范机制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时间:2023-10-12 11:11  浏览量:131

导读:

避免未成年人犯罪建立防范机制有三种,包括自身预防、家庭预防和学校预防。未成年犯罪处罚原则是从宽处理的原则、不适用死刑的原则、分案处理的原则、不公开审理的原则等。

一、

如何避免未成年人犯罪建立防范机制

  1.自身预防。未成年人要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

  2.家庭预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从家庭抓起。

  3.学校预防。一是坚持正面教育原则,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

二、

未成年犯罪处罚原则是什么

  未成年犯罪的处罚原则:

  1.从宽处理的原则;

  2.不适用死刑的原则;

  3.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

  4.分案处理的原则,分案处理是指对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案件实行诉讼程序分离、分别关押、分别执行。

  5.不公开审理的原则,不公开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在审理未成年案件时,不对社会公开,不允许旁听和记者采访。


三、

未成年人犯罪其监护人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未成年人犯罪其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监护人,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未成年人犯罪一般都是以从轻处理的原则处理,主要是以感化、教育、改造为目的,不是为了刑罚。但这并不是说未成年人犯罪就不用接受惩罚,如果犯罪情节严重,仍不悔改的话还是会依法处理的。


以上内容由陈志学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陈志学律师咨询。

陈志学

专业领域:刑事案件

咨询电话:139-5264-3428

接听服务时间:00:00:00-23:59:00

在线咨询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