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作者:秦宇 更新时间 : 2023-10-10 浏览量:83
导读:
引起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债务已按约定履行完毕,合同解除,双方当事人债务相互抵消,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了债务人的债务等。合同的终止和中止的概念不同,法律后果不同。
一、
引起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
合同的终止和中止有什么区别
合同的终止和中止的区别是概念不同,法律后果不同。
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
合同未到期提前终止怎么赔偿
找法网提醒您,合同未到期提前终止的赔偿标准如下:
1.提前终止合同是属于违约行为,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造成的损失赔偿。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