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分享了诉讼时效可因主张权利和履行行为而中断。今天和朋友们共同了解一下中断的具体事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即我们俗话所说的催收催付,为取证方便,建议尽量以书面方式催收并保留发送证据。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同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还可以是履行的实际行动。为保留证据方便,建议尽量让对方以书面的还款协议、还款计划方式的同意,如果对方以行动还款的,建议让其本人以双方账号间转账的方式支付,以便留下履行纪录。如以现金还款方式,则建议双方以书面方式确认下还款金额和所欠余款。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即通过法律途径追收,在法律程序终结时起,重新计算。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主要指第三方调解,同样建议取得并留存相关书面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