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亲办案例
律师为什么要为犯罪嫌疑人辩护?
来源:张涛律师
发布时间:2023-09-25
浏览量:172

犯罪嫌疑人在没有被法院依法审理判决且判决生效之前,他并不是刑法意义上的罪犯。犯罪嫌疑人是否被定罪,其罪轻、罪证或无罪,如有罪应当如何判决?需要律师依法充分行使辩护权,为犯罪嫌疑人依法辩护,法官依法审理。

其实,刑法有两大职能,一个是打击犯罪,另外一个是保障人权。公安、检察院承担的是打击犯罪的职能,而律师承担的是保障人权的职能。法院在此基础上进入审判,假设国家不允许律师为嫌疑人辩护,天枰就会完全倾向于打击犯罪。我们每一个人的人权都将有可能随时面临不法侵犯,而这种侵犯却有没有申辩的余地,那后果将是不可想象的。

不少外行人认为,律师可以凭借三寸不烂之舌,黑白颠倒。其实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这是不可能的事儿。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整个过程去实现正义

相关法律:

《律师法》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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