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灿律师亲办案例
死刑缓期执行是缓一缓再执行吗?
来源:王灿律师
发布时间:2023-09-19
浏览量:292

死刑是我国刑法体系中最严厉的刑罚手段,只有罪行及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才会被判处死刑,死刑也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死刑立即执行,顾名思义就是报请最高院核准之后,执行死刑,那么死刑缓期执行是不是缓一缓再执行死刑呢?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于罪行足够死刑的罪犯,在判处死刑的同时给予两年的缓期,而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根据罪犯的表现,之后再决定判处什么罪行,第一种,如果在死缓执行期间,被判处死缓的罪犯没有故意犯罪,那么到期后就会减为无期徒刑,第二种,如果在死缓执行期间,被判处死缓的罪犯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那么两年期满之后,就自动减为25年有期徒刑,第三种,如果在死缓执行期间,罪犯故意犯罪而且情节恶劣的话,到期之后才会被判处死刑。因此,虽然我国保留了死刑制度,但是也设置了相应的死缓环节,来防止误判,以保持对生命的尊重。


以上内容由王灿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王灿律师咨询。
王灿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515好评数9
  • 办案经验丰富
  • 咨询解答快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龙湖天街1幢23楼,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158-9599-1836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灿
  • 执业律所: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1*********64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58-9599-1836
  •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龙湖天街1幢23楼,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