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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确认方法
来源:王争律师
发布时间: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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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确认方法是当事人约定了期限按约定期限行使;没有约定的,在应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包括因为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

一、

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确认方法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确定方法为: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了期限的,则按该期限行使;如果无规定也无约定的,应当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或者自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二、

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有什么

  提醒,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合同解除权消灭的法律后果

  1.当事人约定的合同解除权的条件成就后,守约方要在除斥的时间内尽快行使,向违约方表示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才能达到解除合同的目的。法律快车提醒,因为对方违约的原因,守约方享有约定合同解除权之后,又自己愿意弃权的,则不能主张新的约定解除权。

  2.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时间的,如果时间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话,则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的时间,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时间内不行使的,权利也是要消灭掉的。

  3.一方按照本法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要通知对方。合同在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对方不同意等的,有权请求相关部门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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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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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珠海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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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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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0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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