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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财产分割流程
来源:陈芳芳律师
发布时间:2023-09-18
浏览量:98

导读:

离婚手续流程是由当事人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财产分割流程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其中,夫妻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一、

离婚手续财产分割流程

  离婚手续财产分割流程如下:

  1.离婚手续流程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离婚财产分割流程:

  (1)应先将财产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双方可协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法院依法分割。

  (3)法院应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的利益进行分割。

二、

不得协议离婚的情形

  1.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就只有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由另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3.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不能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解除婚姻关系。

  4.当事人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处是不受理离婚申请的。

  5.双方是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登记结婚的,不论双方能否达成协议,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离婚。


三、

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提醒您,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

  2.结婚证原件;

  3.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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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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