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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债权人在民间借贷中的合法权益
来源:董建春律师
发布时间:2023-09-11
浏览量:433

导读:

保障债权人在民间借贷中的合法权益是可以与对方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的方式解决,实在是解决不了的,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一、

如何保障债权人在民间借贷中的合法权益

  民间借贷中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维护,当事人如果要提起诉讼,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

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如何确定

  找法网提醒您,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确定方法主要如下: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

  3.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4.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在出借方即贷款方所在地,由出借方即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内容由董建春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董建春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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