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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分为哪些类别

作者:郑云清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3-09-07 14:28 浏览量:619

导读:

合同类型分为9种类别,分别是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有偿合同、无偿合同、诺成合同、时间合同、典型合同、非典型合同、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主合同、从合同、预约合同、本合同、定式合同等。

一、

合同类型分为哪些类别

  1.根据双方当事人是否互负给付义务划分

  (1)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2)单务合同:仅一方当事人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

  2.根据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出对价划分

  (1)有偿合同: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益时,必须向对方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

  (2)无偿合同: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益时,无须向对方支付对价的合同。

  3.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划分

  (1)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

  (2)实践合同: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实际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客运合同是典型的实践性合同。

  4.根据法律对合同关系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特定名称划分

  (1)典型合同:法律对其设有规范并赋予特定名称的合同。

  (2)非典型合同:法律未设特定规定,也未赋予特定名称的合同。

  5.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法律形式划分

  (1)要式合同:必须采用特定法律形式才能成立的合同。

  (2)不要式合同: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特别约定要采用特殊形式的合同。

  6.根据订立的合同是为谁的利益划分

  (1)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是指仅订约当事人享有合同权利和直接取得利益的合同。

  (2)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指订约的一方当事人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第三人设定权利,使其获得利益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第三人既不是缔约人,也不通过代理人参加订立合同,但可以直接享有合同的某些权利,可直接基于合同取得利益。如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保险合同。

  7.根据合同间是否有主从关系划分

  (1)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它合同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

  (2)从合同:是指须以其它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合同。

  8.根据订立合同是否有事先约定的关系划分

  (1)预约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

  (2)本合同:就是指将来应订立的合同。

  9.定式合同。

  定式合同,又称定型化合同、标准合同,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亦即一方当事人要么整体上接受合同条件,要么不订立合同。

二、

合同的主要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有以下这些: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

三、

合同订立后可以反悔吗

  合同订立后不可以反悔,合同已经签订,就需要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反悔没有履行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应该承认违约责任,就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但是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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