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春利律师亲办案例
哪些能作为刑事证据
来源:罗春利律师
发布时间:2023-09-06
浏览量:34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可以作为刑事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以上内容由罗春利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罗春利律师咨询。
罗春利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1052好评数0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罗春利
  • 执业律所: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878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北京-北京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