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婷玉律师亲办案例
结婚后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李婷玉律师
发布时间:2023-09-05
浏览量:666

导读:结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为一方当事人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夫妻共同财产,其子女不享有该财产的所有权。


一、结婚后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

  第一,协议分配,按照当事人的意愿来分配;

  第二,协议不成的,平均分配;

  第三,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律师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有份吗

  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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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李婷玉
  • 执业律所:
    重庆万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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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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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0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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