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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离婚签字后还要去民政局吗
来源:江晓辉律师
发布时间:2023-09-05
浏览量:736

导读:

协议书离婚签字后还要去民政局,一般夫妻双方订立完成离婚协议书,需要携带好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提交申请后,其工作人员会对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若符合离婚条件,则给予离婚证。

一、

协议书离婚签字后还要去民政局吗

  协议书离婚签字后还要去民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

离婚证办民政局需要什么

  离婚证办民政局需要:

  1.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与户口薄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结婚证相符;不一致的应先到公安部门出具为同一人的证明)。

  2.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如是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原件,如是复印件应当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3.结婚证原件

  4.离婚协议原件(军人需要提供军人证件,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三、

离婚协议分割财产需要公证吗

  离婚协议分割财产不需要公证,公证是属于自愿行为,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进行公证,不申请公证不影响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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