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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减少民间借贷带来的风险

作者:梁飞华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3-08-31 09:28 浏览量:110

导读:

减少民间借贷带来的风险的方法包括签订内容详细、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借贷利息不高于法律保护的范围,还可以将借贷合同进行公证等。民间借贷的风险包括双方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等。

一、

如何减少民间借贷带来的风险

  民间借贷降低风险的技巧分别有:

  1.行为人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内容详细具体;

  2.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过高,属于高利贷范围的利息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3.行为人还可以选择将借款合同进行公证;法律规定的其他技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

民间借贷的风险

  民间借贷的风险包括:

  1.借贷双方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借贷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3.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借贷合同;

  4.以及借贷合同的条款约定不合法合理等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

民间借贷官司要请律师吗

  提醒,民间借贷官司可以不需要请律师。是否请律师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诉讼当事人必须委托律师,当事人有权利自己进行诉讼的各个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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