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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逃债引纠纷债权人应如何处理
来源:黄怀伟律师
发布时间:2023-08-31
浏览量:88

导读:

离婚逃债引纠纷债权人可以发出公告处理,办案人员可以通知双方债权人申报债权。离婚讨债可以报案。离婚逃债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被执行人必须具体离婚逃债的行为等。

一、

离婚逃债引纠纷债权人应如何处理

  1.债权人可以发出公告。

  对于离婚的债务人,相关的办案人员可以通知双方的债权人来申报债权,这样就避免了债务人隐瞒自己的债务,导致债权人损失自己的利益。

  2. 查清当事人离婚的目的,必要的时候实行担保制度。

  3. 当事人离婚时的债务如何分担应当与债权人沟通。

  4. 债权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让法院来判定夫妻双方是否有一方负有连带责任的。

  5. 如果当事人在离婚后才知道存在共同的债务的,那么债权人在向法院起诉时应当将双方都作为被告。

二、

离婚逃债可以报案吗

  离婚逃债可以报案,无论是离婚前还是离婚以后,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债务都要看该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已经离过婚了,双方依然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个人债务,即使没有离婚,依然是债务人一方的债务,配偶没有还款义务,那么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此外,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都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二人共同偿还。而一方的婚前债务以及为他人担保所产生的债务以及赌博吸毒等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偿还。

三、

离婚逃债行为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提醒,离婚逃债行为的构成条件包括有以下几种:

  1.被执行人必须有离婚逃债的行为存在,即被执行人实施了旨在逃债的违法行为。

  2.该行为发生在债务产生后,包括债务产生后诉讼前。诉讼过程中。法律文书生效后。

  3.该行为必须是被执行人故意所为。在离婚时向有关机关隐瞒债务。分割债务未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是在暗中对可供被执行财产进行处分的。财产分割明显不公平。有的将被执行人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分给被执行人配偶,有的被执行人配偶分得全部夫妻共同财产,被执行人仅分得少量随身物品,债务都由被执行人承担,以此逃避债务。

  4.行为人必须是实施离婚逃债行为的人。

  5.其处分财产尚未被明确为执行标的,即不是法律文书中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也不是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是将来可能成为执行对象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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