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合同代签名不一定有法律效力,如果第三人没有授权代签的,合同一般对当事人是没有效力的,如果是有授权代签或者是事后进行追认的,合同是有效的。代签合同的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代理事项、代理期限等。
一、
合同代签名不一定有法律效力,具体如下:
1.第三人未经当事人的授权用其名义代签合同,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第三人承担;
2.当事人授权第三人代签的、或当事人虽不知情但事后仍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代签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二、
1.代理人的姓名、地址等基本信息;
2.代理事项和权限范围;
3.代理期限;
4.报酬和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5.违约责任;
6.被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三、
代理人在代签合同时应履行以下义务:
1.在代理权限内签订合同的义务;
2.尽到忠实、勤勉义务,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3.告知被代理人合同的具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