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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当事人必须出庭吗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时间:2023-08-25 09:13  浏览量:97

导读:

离婚纠纷当事人必须出庭,由于案件的特殊性,需要当事人亲自出庭陈述自己的观点,所以原则上当事人必须出庭,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后,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一、

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必须要出庭吗

  离婚诉讼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当事人必须出庭。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委托了全权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是离婚案件是解决当事人身份关系的案件,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出庭陈述自己的观点。比如说,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是否同意离婚以及财产的分割处理,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必须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意思,法院才好依法处理。

二、

离婚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诉讼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三、

离婚诉讼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1.夫妻双方有财产分割协议的,按协议约定内容分割。

  2.若无协议的,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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