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合同盖章未签字是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签订时若是没有签字但是有盖章或加印指印时,也能使得合同成立生效。合同的法律效力并不需要由司法机关进行确认。
一、
合同章没有签字但只要不存在法定无效事由,则仍然是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并生效,合同已经盖章但没有签字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
不需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生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表示行为,是指行为人将其内在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示于外部,并足以为外界所客观理解的要素。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三、
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方式为: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