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兴律师亲办案例
是“帮助”还是“帮凶”,警惕掉进帮信罪的陷阱
来源:杨家兴律师
发布时间:2023-08-21
浏览量:961

近年来,帮信罪案件数量越来越多目前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3的罪名,尤其是在校大学生和刚毕业的学生群体,很容易落入帮信罪的“陷阱”其中网络犯罪帮助行为往往是网络犯罪活动中获利的重要环节,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揭开帮信罪的面纱。

 

 

基本案情

2022年刚毕业的大学生小敏在网上认识一名男子,对方称可以帮助办理贷款,不用任何手续,只需要用她的银行卡刷流水。这对于小敏来说可谓是解决了燃眉之急,于是两天后,小敏便乘坐高铁到达双方约定的地方,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以及密码、手机和手机密码都交给了对方使用,在该男子的操作下,小敏的两张银行卡共计接收、转移犯罪资金116万余元。

 

裁判结果

被告人小敏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敏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最终小敏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罪名解析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哪些行为容易构成帮信罪?

1.收购、出售、出租银行卡、信用卡、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

2.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

3.为犯罪分子提供软件开发等技术支持,比较常见的是架设虚拟拨号设备,能将传统电话信号转化为网络信号,通过远程操控拨打诈骗电话

 

.如何避免成为帮信罪的帮凶?

首先大家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不借他人的也不借给他人,保护好自己的信息安全不轻信他人、不贪图小利

其次,大家擦亮双眼,认清虚假招聘广告,不要轻信那种“轻轻松松月赚百万”“躺着也能挣钱”等虚假广告,谨慎使用非正规渠道下载的APP,不随意绑定账号,不随意转账汇款,如遇违法行为,及时报警。

最后,公检法以及金融机构应协同合作,大力开展反诈宣传活动,对于非法开办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进行拦截,建立多层次反诈模式,增强民众的反诈意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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