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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探视权的手续

作者:许晟博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3-08-14 13:44 浏览量:1162

导读:

强制执行探视权的手续是由法院对当事人进行教育,也可以对其进行罚款或拘留,法院不能直接强制执行。探视权方式在法律上并无具体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一、

强制执行探视权的手续

  强制执行探视权的手续如下:

  法院也无法强制执行探视权,因为探视权涉及到人身自由的问题,法院没有正当理由也无法限制人身自由,只能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对方实行罚款、拘留等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

探视权方式的法律规定

  探视权方式的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

不给探视权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不给探视权不可以不给抚养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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