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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时间有哪些要求
来源:孙心远律师
发布时间: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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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时间有哪些要求?

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时间有哪些要求?
仲裁授权是仲裁权利的内容之一,它是指当事人有权直接地或间接地授予仲裁员或仲裁机构实施某些为解决纠纷所必须的权力的一种权利。
法律咨询: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时间有哪些要求?
当事人可以在以下两个时间提出回避申请:
⑴在首次开庭前提出。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独任仲裁员或首席仲裁员在开庭开始时也必须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并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⑵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出于种种原因,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当事人可能对仲裁员是否符合法定回避情形不太了解,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才发现或知道仲裁员具有回避事由,为保障仲裁当事人充分行使其权利,确保仲裁的公正性,法律允许当事人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回避申请。但如果仲裁庭开庭审理已经结束,进入了评议阶段或已作出了裁决,则不能再行提出回避申请,而只能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予以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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