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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来源:陆晓晶律师
发布时间: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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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协议离婚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一般是需要由双方协商解决的,如果无法协商的情况下,是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的判决即可。离婚抚养费应该付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一、

协议离婚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协议离婚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一般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诉讼离婚的,可以根据调解书或判决书的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

离婚抚养费应该付多久?

  离婚抚养费应该付被抚养人满十八岁成年。找法网提醒您,特殊情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需要父母抚养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三、

子女抚养费支付的方式都有哪些

  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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