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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别合同成立与生效
来源:李旭峰律师
发布时间:2023-08-08
浏览量:45

导读: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在于,前者是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而后者是解决合同效力的问题,如果合同不成立,后果是产生民事赔偿责任,合同无效的,后果除了要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可能要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一、

如何区别合同成立与生效

  这么区别合同成立与生效:

  1.合同成立是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而合同生效是解决合同效力的问题;

  2.合同成立的效力与合同生效的效力不同;

  3.合同不成立的后果仅仅表现为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一般为缔约过失责任。而合同无效的后果除了承担民事责任之外,还可能应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等。

二、

合同未成立能否撤销

  合同未成立一般能撤销。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尚未成立的,若是要约则可以撤销,若是承诺可以撤回但是不能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撤回】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不得撤销情形】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条【要约撤销】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三、

合同成立但未生效是否属于合同消灭

  合同成立但未生效不属于合同消灭。

  提醒您,合同消灭的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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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李旭峰
  • 执业律所:
    广东鸿基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9*********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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