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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家庭暴力如何处理对方
来源:朱继柱律师
发布时间:2023-08-07
浏览量:83

导读:

发生家庭暴力可以报警处理,由警察制止对方,并依法对对方进行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就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对方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就会依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一、

发生家庭暴力如何处理对方

  发生家庭暴力这么处理对方: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对行为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的处罚。找法网提醒您,情节严重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家庭暴力怎么举证

  家庭暴力举证的规定是:当事人要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及时提供证据。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三、

家庭暴力对方不离婚怎么办

  一般来说,夫妻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个是协议离婚,另一个是诉讼离婚。要是在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下,男方不同意离婚的,很显然协议离婚是行不通了。此时,最好是及时提起离婚诉讼,同时申请对方的行为保全,以免自己再遭受暴力对待。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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