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草写离婚协议有效的书写包括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还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以及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除此之外还有孩子探望权实行的方式以及其他明确的事项等。
一、
草写离婚协议有效的书写如下:
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抚养问题,抚养费问题、支付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房子问题;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
可以改离婚协议书,只要没有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尚未在民政局备案的情况下,是可以修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
离婚协议书签好反悔可以起诉,如果是在领取离婚证前,离婚协议未生效,可以反悔起诉。如果是在领取离婚证以后,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反悔,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