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夫妻二人因家暴问题离婚的人数较多,大多受害人为女性,当然,也有女性家暴男性的,但情况较少。在我日常的办案中很多女性痛哭流涕表示自己被长期家暴,将身上的淤青给我看,或者将自己受伤后用手机拍摄的局部照片打印了准备提交法庭。而往往以我们的开庭经验,大部分男性在法庭上是不会承认自己有过家暴行为的。如果法庭上受害女性无法提供有效证据,男方又不承认家暴事实,法官是不会认定男方具有家暴事实的,更不会认定为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在提供咨询过程中很多女性表示自己遭受家暴,当我问她是否有证据的时候,大多数表示没有证据,没有想到要搜集证据,要么因为不懂法、要么因为当时脑子很乱没有想到要搜集证据。这样受害家暴受害者的权益更加无法得到保障。
那么女性应该如何举证男方具有家暴行为呢?我认为以下几种方式可供参考:
第一、女方被家暴后应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并且要在警察的出警记录上写清楚女方被家暴的事实。方便诉讼时可以去派出所调取该证据,认定男方具有家暴。
第二、女方被家暴后除伤情特别轻微的以外,都应该去医院就诊,并应该告诉医生自己是被家暴受伤的。
第三、事后若男方有悔过态度,在和男方聊天时应将男方家暴的事实通过微信聊天或者通话录音方式留存。
第四、事后让男方写保证书,《保证书》里面写明何年何月家暴了女方等等
第五、必要时家里可安装监控,以此收集家暴的证据。
第六、拍摄自己被家暴的照片时应将整个人进行拍摄,至少要让法官看到受伤者为何人。其次,在拍摄局部受伤严重部位。
以上是本人的一些建议,供受害女性参考。如果不留证据,法官不会认定男方属于过错方。开庭时家暴实施者若不承认家暴事实,女方即使再觉得委屈,但没有证据也是白说。打官司打证据,一定要注重通过证据维权,让打人者受到法律的惩罚。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