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常民律师亲办案例
法人确实不是人
来源:赵常民律师
发布时间:200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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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听到许多做企业的朋友说“我是法人!错,大错特错!” ,“法人”不是人,它是一个经济组织。听起来好像是在骂人,可真是这样吗,看看下面的讲解,你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法人它是一个经济组织,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个组织统称为法人。不是所有经营企业都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称为“ 法人”企业,例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从企业的角度讲法人必须是:(1)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有国家规定的独立财产;(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固定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这是企业具备法人的前提条件,如果不能达到这个条件,就不能称之为法人。
说自己是“法人”,实际上是对法律的误解,自称为“法人”的人,正确的称为应该是“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人”,代表企业法人的从事业务,其权利是由“企业法人”赋予的。法定代表人在职权范围内所从事的活动,代表的是企业的行为。“企业法人”要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在公司中,一般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公司没有董事长或总经理,就要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最终要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内容为准。
不能把法人与法定代表人混为一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老板经理们的生意有做大做出国门的可能,要从法律上对法人、法定代表人有一个正确的称谓,不能老说自己“是法人”,以免让人产生误解。

编辑:赵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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