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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有哪几种

作者:陈海滨  更新时间 : 2023-07-17  浏览量:101

导读:

刑事自诉案件有三种,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而公安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根据情形不同期限不同。

一、

刑事自诉案件有哪几种

  刑事自诉案件有三种。分别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

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需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被告人被羁押的一般两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可能判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延长三个月,特殊的可以再申请延长。未被羁押的,六个月内审结。

三、

刑事诉讼中应当查明的事实包括哪些

  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1.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2.立案侦查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3.立案侦查的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

  4.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

  5.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6.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7.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8.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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