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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况有什么
来源:胡文学律师
发布时间: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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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况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犯罪分子之间在制造违法事实前不存在事前同谋,主观上不属于共同故意或者实施行为超出共同故意范围的,超出部分不属于共同犯罪。


一、

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况有什么

  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况有:

  1.共同过失犯罪。

  2.一方为故意犯罪,一方为过失犯罪。

  3.同时犯,即同时实施犯罪,但彼此之间没有任何意思联络。

  4.先后故意实施相关犯罪行为,彼此没有主观联系。

  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即实行过限。

  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没有重合内容的不同犯罪。

  7.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以及事前无通谋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行为。

二、

共同犯罪责任承担原则是什么

  提醒您,共同犯罪责任承担原则是:

  1.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即尽管行为人只分担了部分实行行为,也要对共同实行行为造成的全部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2.区别对待原则,即在坚持前一原则的前提下,应尽量分清主从犯,在具体量刑时对各共犯人实行区别对待;

  3.罪责自负原则。

三、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分为三种情形: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构成的共同犯罪。各犯罪人都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两个以上的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即刑法理论中所谓的单位共同犯罪。

  (3)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这在刑法理论中通常谓之自然人与单位共同犯罪。

  2.客观要件:指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3.主观要件:指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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